本文目录一览:
- 1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与要求
- 2、公务员公安的体检有哪些项目
- 3、公务员体检要求有哪些?
- 4、2016年清远公务员体检复查结果会通知本人吗
- 5、公务员考试体检都体检什么项目啊!
- 6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6
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与要求
1、公务员考试体检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: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。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,合格。
2、法律分析:公务员体检标准:主要是进行血压的测量,身高体重的检测。需要进行胸片的检查和心电图、心脏彩超的检查。需要进行传染病方面的检测,看是否有异常的疾病。
3、第九条: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,身高170-185厘米,且符合《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》IVb级体检合格证(6415(c)项除外)的医学标准,合格。
4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如下:主要是进行血压的测量,身高体重的检测。需要进行胸片的检查和心电图、心脏彩超的检查。需要进行传染病方面的检测,看是否有异常的疾病。
公务员公安的体检有哪些项目
法律分析:常规体检项目包括:内科、外科、眼科、耳鼻喉科、口腔科、妇科、血常规、肝功、乙肝标志物、空腹血糖、肾功、尿酸、血脂、尿常规、大便常规、心电图、B超、X线检查。
另外体检项目还按照公务员体检,出国体检,入职体检等不同的需求有不同的体检项目。体检项目一般有肝功,血糖,血脂,肾功,腹部B超,男性B超,女性B超,血尿常规,肝炎筛查,胸透,心电图,内科,外科,耳鼻喉科检查。
第三条 有胸、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(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,腹股沟疝、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),不能录用。
公务员体检要求有哪些?
第二条:色盲,不合格。色弱,法医、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,不合格。
公务员考试体检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: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。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,合格。
以下是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详细介绍如下:身高和体重: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,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;体重指数(BMI)在15-29之间。视力:裸眼视力不低于0,矫正视力不低于6,色觉正常。
考公体检要求标准如下:身高和体重: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,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;体重指数(BMI)在15-29之间。视力:裸眼视力不低于0,矫正视力不低于6,色觉正常。
公务员体检的项目有:血检、尿检、B超、心电图、内科、外科、身高体重以及血压等方面的检查、胸片、耳鼻喉检查。具体内容如下:血检:肝功普查血常规、肾常规。尿检:包括尿红细胞、尿蛋白、尿葡萄糖及尿酮体。
2016年清远公务员体检复查结果会通知本人吗
1、公务员体检复查一般都在7日内通知本人。如果复检不通过,会收到电话通知。没有收到通知的,就表示体检通过了。公务员录用体检要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。
2、公务员体检复检一般在7日内通知本人。如果复检不通过,会收到电话通知。没有收到通知的,就表示体检通过了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3、公务员体检复查一般在7天内通知。如果复检不合格,将收到电话通知。如果没有收到通知,就意味着体检已经通过了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视力、血压等项目如有疑问,可当场复查,得出结论后不再复查。
公务员考试体检都体检什么项目啊!
1、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(含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视力等)和专科体检(含外、内、耳鼻喉、眼、口腔、检验等)。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。
2、公务员考试体检项目:第一条: 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检查。第二条:血压检查。第三条 :血液病,单纯性缺铁性贫血检查。第四条 :结核病检查。
3、第一条 体检项目包括常规体检(含身高、体重、血压、视力等)和专科体检(含外、内、耳鼻喉、眼、口腔、检验等)。女性应做常规妇科检查。
4、据统计了解到省考体检的项目大致就这些:视力、色觉、听力、耳鼻喉检查、胸透、心电图、B超(内科)、血、尿、身高、体重、纹身、血压。第一条: 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。
5、公务员体检项目有:(一)一般检查:内科、外科、耳鼻喉科、眼科、妇科(已婚者)检查(按体检表逐项进行)。(二)化验检查: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能:SGPT,蛋白,HBSAg。
6、公务员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身高、体重的测试和血压的检测。也要做血生化的检查,包括血常规、肝功能、肾功能、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检测。也需要进行心电图、心脏彩超、胸片的检查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。
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2016
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排除病理性改变,合格:(一)心脏听诊有杂音;(二)频发期前收缩;(三)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;(四)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。
将《标准》第十九条修订为: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(小数视力0.6),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9(小数视力0.8),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,不合格。